地方农场属于什么单位性质?
私营农场则是企业单位.
农场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农业企业。中国早在革命根据地时期就已有类似的公营农业经济组织。建国后,全国各地普遍建立起各种具有专业特点的国营农场。80年代以后,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国营农场一般均趋向于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向发展;同时,借鉴集体经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经验,在保持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实行由户承包经营的组织形式。
集体企业的社会性质是什么?
集体企业既非国有企业也非私营企业,而是属于一种独立的所有制企业死亡性质。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共同劳动并实行按劳分配的经济组织。
私营企业是指资产归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乡镇企业职工是什么性质?
一、性质不同
1、乡镇企业知:是由农民举办的集体、合作、个体企业。
2、中小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二、组成不同
1、乡镇企业:具有固定(或相对固定)的生产经营场地( 所) 、设备和道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员;具备独立核算的条件,或虽非独立核算单位,但有单独的账目,承担经济责任和纳税义务等。
2、中小企业:可由单个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组成,其雇用人数与营业额皆不大,因此在经营上多半是由业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干涉较少。
三、特点不同
1、乡镇企业:产供销活动主要靠市场调节;职工大都实行亦工亦农的劳动制度和灵活多样的分配制度;与周围农村联专系密切,便于利用本地各种资源;分布点多、面广,便于直接为各类消费者服务;经营范围广泛,几乎涉及各行各业等。
2、中小企业:对市场变化的适应属性强;机制灵活,能发挥“小而专”,“小而活”的优势;经营范围的广泛性,行业齐全,点多面广;成本较高,提高经济效益的任务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