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立案数额标准达到多少可以立案(构成侵占罪的条件有哪些)

一、侵占罪立案数额标准达到多少可以立案?

侵占罪立案数额标准达到多少可以立案(构成侵占罪的条件有哪些)-图1

对于侵占罪的最低立案标准,各个省、自辖市标准不一样,根据当地经济条件而定。一般的标准如下:

1、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达到数额较大侵占罪罪名成立。

2、数额巨大:100000元以上。

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我国《刑法》中的大多数财产犯罪都是数额犯,即以一定财产数额作为定罪的标准。因为,犯罪数额直接反映着经济犯罪行为的规模及其社会危害性的程度,既是区分违法与犯罪、重罪与轻罪的主要标准,优势决定刑罚轻重的重要客观尺度。

二、构成侵占罪的条件有哪些?

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具有非法性,则不可能构成本罪。

合法持有,其形式多种多样,如接受他人的馈赠,通过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根据《刑法》的规定,仅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代为保管;

(2)拾捡他人的遗忘物;

(3)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

2、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

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

综合上面所说的,侵占罪就是属于以非法的目的而侵占他人的钱财,这种行为是会导致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只要造成数额较大的,一般就会按刑事条款来进行处罚。但侵占罪的立案数额在各地方是不一样的,一般会结合当地的实际消费水平来进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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