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刀具的认定标准(涉嫌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后果)

一、

管制刀具的认定标准

  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管制刀具的认定标准(涉嫌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后果)-图1

二、

涉嫌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后果

  根据2006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天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如果非法携带这些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天以上10天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三、

打架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1、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2、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R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于管制刀具范畴。

  3、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马刀等刀具的管制范围认定标准,由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参照本标准制定。

  以上就是瑞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管制刀具的认定标准的相关资料。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生活中一些常见的刀具我们也需要认识清楚,确定它是否属于管制刀具,避免携带出门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瑞律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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