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手转让的药店需要注意事项(药店转让的材料)

一、

接手转让的药店需要注意事项

  1、药店有形资产交接清楚,包括设施设备、货架商品;

  2、药店的无形资产交割清楚:证照所有人档案、店铺租赁合同、相关帐权移交,包括加盟费用和招牌名称使用权期限。

  3、原有未到合同期的工作人员的安排处理。

  4、现在药店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自己得找个执业药师来做负责人-----也可以跟原来的签定协议继续使用。

 接手转让的药店需要注意事项(药店转让的材料)-图1 

二、

药店转让的材料

  最重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部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筹建申请申办人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筹建申请,报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企业端---企业筹建申请”电子邮件,并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药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事项和基本情况》;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

  4、拟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5、拟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药师履历表》。

三、

药店转让的申请受理

  申请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向市药品监督局、申请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分局提出 筹建申请 (开办零售(连锁)企业的,需说明连锁的管理体制),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企业端“企业筹建申请”(3.5寸盘)(申请人在网站下载企业端程序并正确填报、导出);

  2、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学历证明、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3、拟经营药品的类别和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附拟注册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并注明与药品零售企业之间的最短可行进距离);拟设仓库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长宽高)。

  以上就是瑞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接手转让的药店需要注意事项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接受转让的药店一定要注意药店必须是有所有权,必须将资产交接清楚。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瑞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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