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前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个体粮食购销需要办什么手续)

2021年以前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2021年以前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个体粮食购销需要办什么手续)-图1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以下统称粮食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粮食,是指小麦、稻谷、玉米、杂粮及其成品粮。


第三条 国家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促进公平竞争。依法从事的粮食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严禁以非法手段阻碍粮食自由流通。


国有粮食企业应当转变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在粮食流通中发挥主渠道作用,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政策。


第四条 粮食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形成。


国家加强粮食流通管理,增强对粮食市场的调控能力。


第五条 粮食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粮食损失浪费。


第六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及国家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粮食的总量平衡、宏观调控和重要粮食品种的结构调整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国家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监督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粮食流通有关的工作。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承担保障本行政区域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在国家宏观调控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粮食的总量平衡和地方储备粮等的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粮食流通有关的工作。


第二章 粮食经营


第八条 粮食经营者,是指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第九条 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粮食收购者),应当具备与其收购粮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能力。


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以下简称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以及仓储设施等信息,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变更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

个体粮食购销需要办什么手续?

个体粮食购销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从事个体粮食购销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营业执照及从事粮食购销的粮食购销经营许可证。

个体粮食购销,首先要向注册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个体粮食购销的营业执照,并用营业执照和个体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进行备案登记,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粮食购销经营许可证,才可以从事个体粮食购销经营活动。

突然囤大量粮食会犯法吗?

不会,大量囤粮不犯法,可别囤积居奇,倒买倒卖

转载请说明出处 内容投诉内容投诉
南趣百科 » 2021年以前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个体粮食购销需要办什么手续)

南趣百科分享生活经验知识,是您实用的生活科普指南。

查看演示 官网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