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第三责任方是指什么(交通事故主责,次责,怎么区分)(机动车第三责任)

交通意外第三责任方是指什么?

虽然是你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是是由第三方也就是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三则和交强险是一个概念,三则更大一些还包括其他商业险种,也是担心事故责任人没有赔付能力所以选择保险公司的保险赔付,对自己,对别人都是有好处的

交通事故主责,次责,怎么区分?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交通意外第三责任方是指什么(交通事故主责,次责,怎么区分)(机动车第三责任)-图1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2、第二种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定义: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参考资料:

事故现场的定义及要求?

事故现场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人、畜以及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证等所在的空间。交通事故现场一般都会遗留一些痕迹和物证。它是判定行驶状态的、行驶路线的证据。对判定责任和赔偿具有较高的价值。

要求:(1)如果事故发生后有人员受伤,就要立即设法抢救伤者交通事故的受伤者可能伤势很重,就要立即设法送医院治疗。有时伤者处于车辆轮胎下边,不移动车辆,伤者出不来,这时要标记好车轮方位和伤者倒卧的位置。

(2)如果事故发生在偏僻地区,可供送伤者去医院的车辆很难遇见,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也可用事故车送往医院,但必须要提前标记好停车位置。

(3)如果不是以上两种情况,驾驶员不准动现场上的所有车辆、物体,并要劝阻围观群众不要触摸现场车辆和物体,如果物体易散失要采取一些措施,以免遗失一些物证。

(4)要严防再次事故的发生。夜间在路上发生事故后,要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警告标志,以免发生事故后,再次受到车辆的碰撞。

(5)如果在道路繁华路段发生事故,要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再做好标记后,及时将车辆移开,恢复正常的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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