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六大保护区分(谈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未成年六大保护儿歌)

未成年六大保护区分?

家庭保护:未成年人的父母、其他监护人和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

学校保护:学校、幼儿园、其他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校外托管机

社会保护:国家、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儿童之家,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社区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植物园、公园,部队,科研机构和科技类社会组织,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客运,大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旅游景区景点,新闻媒体,大型的商场、超市、医院、游乐场、车站、码头、机场,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艺娱乐场所。

政府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公安机关,卫生健康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民政部门。

未成年六大保护区分(谈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未成年六大保护儿歌)-图1

司法保护: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广义上的司法机关)

网络保护:网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惩处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谈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国家治理、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的必然要求。

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呵护祖国未来是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自1984年我国第一个少年法庭成立至今,三十多年来,人民法院积极推动未成年人审判制度发展,努力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科学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

对未成年人的四大保护例子?

对未成年人的四大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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