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是做什么的 有哪几类
外商投资公司,即外商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设立的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是中国法人,不包括外国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具体形式有外商合资和外商独资。
外资公司做什么,设立流程
外商投资公司,即外商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设立的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是中国法人,不包括外国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具体形式有外商合资和外商独资。
设立流程
1.查名(名称无重复5个工作日);
2.提交外国投资委员会申请批准证书(材料齐全时约20个工作日);
3.向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材料齐全时约10个工作日);
4.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2个工作日);
5.向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证(15-20个工作日);
6.办理统计证(约7个工作日);
办理财务登记证(约7个工作日);外资公司的类型
中外合作企业
中外合作企业是由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中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举办的合同企业。合同约定了合作双方的合作条件、收益分配、风险和损失分担、投资回收和经营管理模式以及合作终止时剩余财产的所有权。中外合作企业与中外合资企业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合作方的投资或合作条件不能转化为股权或股权,但收入分配、风险承担、债务分担和企业终止时剩余财产的分配,可以根据其投资的股权状况决定。与合资企业不同,投资回收和经营管理也可以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中外合资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与中国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资、经营、利润和风险的股权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按注册资本投资比例(股权)分享利润、风险和损失。
外商独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是由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设立的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也称外商独资企业。企业获得的利润全部归外国投资者所有。
外商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所有资本均由等额股份组成。股东以认购的股份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以上。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的方式设立。
外商投资公司
外商投资公司是外国投资者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在中国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法人是什么意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一般具有一下特征:
第一,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
第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三、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根据《民法总则》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依法成立的法人包括?
法人可以包括以下: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根据法人是否从事经营性活动并且是否将经营所得分配给其成员为标准,将法人分为营利性法人与非营利性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六条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第八十七条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第九十六条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