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有执法权吗(居委书记享受什么编制)(街道办事处有执法权吗)

街道办事处有执法权吗?

街道办事处没有执法权的。

  实践中有执法权的是:

  行政机关,如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土资源部、公安机关等等,当然司法机关中的检察院也有执行检察院相关法律、履行检查、监督、起诉等义务。

居委书记享受什么编制?

  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是社会工作者。目前大多数城市的社区工作者是没有编制的,不过,有的经济发达地区,在社区书记、主任的待遇可以参照当地的事业编制的待遇享受。  大多数地区,目前仍采用与劳务市场签订用工合同,社区工作者属于劳务派遣,当地民政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而社区工作者领取的报酬有:  

街道办事处有执法权吗(居委书记享受什么编制)(街道办事处有执法权吗)-图1

1、生活补贴

2、岗位补贴

3、考核奖金  社区工作者一般由当地的街道和民政部门负责管理。  社区工作者需要完成的工作是包罗万象的。所以,就目前而言,由于社区工作者是在社区居委会工作,受“居民委员会法”的规定,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的约束,街道等上级主管部门对社区居委会都只有指导工作的权力。  因此,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在一段时间内是不会有什么编制的。但是,部分地区正在试行“社区工作站”,如果是在社区工作站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街道对社区工作者就可以名正言顺的领导,那么,在社区工作站工作的社区工作者,也许会参照事业人员的待遇。

社区矫正执行地由谁确定?

根据《社区矫正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依法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人民法院和依法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在依法作出上述裁判、决定时应当确定社区矫正执行地。

根据本条,社区矫正执行地的确定权被授予了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同时明确要求决定机关在作出适用社区矫正的裁判、决定时,应当同时确定执行地。与此同时,法律并没有赋予社区矫正执行机关对此提出异议的权力。也就是说,社区矫正对象在何处执行社区矫正,完全由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社区矫正执行机关对此无权置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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