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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了别人50万没还,结果他申请法院把你名下的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给查封了。
被查封的财产价值是欠款的2倍,这也太过火了,法院这样做合法吗?
为什么说是似乎?法律领域有一个俗语——有原则必有例外。
所以,法律条文一定要读完,不能只看对自己有利的规定。
如果你继续往下看,就会发现在第19条最后写着这样一句话:“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指像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这句话实际上就是“不得超额查封”的例外情形。
联系整个法条,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执行中,不得超额查封。但是,如果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就可以超额查封。条件一是这项财产不能拆分;条件二是如果不查封这项财产就不能足额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