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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什么时候取得房屋产权(房产灭失是什么意思)

个人什么时候取得房屋产权?
自己合法建造的房子,房屋建成时取得所有权。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

个人什么时候取得房屋产权?

自己合法建造的房子,房屋建成时取得所有权。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房产灭失是什么意思?

  产权有很多种,主要包括知识产权、技术产权、房屋产权、资产产权等等,涉及的领域非常广,几乎日常生活中有价值的、社会实践中有收益的实体或抽象体,都差不多涉及到“产权”一词。

个人什么时候取得房屋产权(房产灭失是什么意思)插图

  产权灭失

  “灭失”不同于“遗失”,“灭失”类似于销毁,比遗失的程度要深得多。

  我们举个“房产灭失”的定义,来加深下了解:

  “房产灭失”分为相对灭失和绝对灭失。相对灭失指某一特定的产权人失去了房产产权,但其他人仍可取得其产权。绝对灭失指房产作为物质形态的丧失。

不动产继承产生物权变动效力吗?

是的

民法典对不动产物权特殊变更的生效规定

1、因法律事件生效。《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导致的物权变动】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判决、仲裁或者政府征收决定都有明确的生效时间,即在未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物权没有变更,只有法律事件生效后,物权才发生变更。而对判决、仲裁两种情况发生的物权变更执行,当事人不得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因继承或遗赠生效。《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继承的实际开始时间,一般是指继承实际发生效力时间,如甲在遗嘱中指定自己的房产由长子继承,在甲生存期间,该房产的物权所有权不发生变化,遗嘱没有发生效力,只有在甲方死亡的同一时间,遗嘱才发生法律效力。

3、自事实行为成就时生效。《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事实行为发生物权变动】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如果涉及房屋拆迁等物权纠纷的的诉讼和仲裁案件,确定物权消灭的生效时间应该从拆迁事实行为成就时确认。以往曾经发生过的房屋拆迁事实行为发生后的诉讼或纠纷,审判机关或仲裁机关将不再对已经消灭的物权权属进行裁判。但对消灭物权而造成的损失价值可以裁判。

4、不动产物权特殊取得未登记不生效。依据前三种情形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这一规定非常重要,因非买卖行为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更必须进行登记,未登记不具有法律效力。过去经常发生的用法律文书代替不动产物权权属证明的情况,将不再被法律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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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南趣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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