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的所有权或者所有利益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利,由四个权利组成,即拥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它们是物权的基础,是物权的支柱,是物权法的核心。
拥有权
拥有权是最基本的物权,是指物品受法律保护,拥有者有权排斥他人侵害,有权占有、保管、使用、移动、转让,有权收取物品产生的收益等。
使用权
使用权是指拥有者有权活动物品,使之发挥最大的价值,但是不能改变物品的本质。使用权又可分为私有使用权和公有使用权,私有使用权是指拥有者可以私下行使使用权,公有使用权是指拥有者可以公开行使使用权。
收益权
收益权是指拥有者有权收取物品产生的收益,如租金、费用、利息等,但是他不能要求他人支付超过物品价值的收益。
处分权
处分权是指拥有者有权对物品进行一定的处分,使物品改变其本质,物品可以改变所有者,也可以改变物品的本质。
财产权的保护
财产权是宪法中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因此,我国宪法严格保护财产权。一般来说,任何侵犯财产权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在每一种侵权行为中,都要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有赔偿的义务。
总之,财产权的四个权利是拥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它们是物权的基础,是物权的支柱,是物权法的核心,也是我国宪法严格保护的权利
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