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撤回承诺应以通知的形式由承诺人向要约人发出,撤回通知应明确表明撤回承诺、不愿意成立合同的意思,否则不产生撤回承诺的效力。
2、在承诺撤回通知的时间上,一般来说,由于承诺一经送达要约人就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也随之成立,所以,合同法规定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先于或同时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才能发生防止承诺生效的效果。
综上所述,关于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我们要注意,他们的意思表示要件是不同的,而且,生效不同也是不同的。另外,我们要注意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但是承诺是可以撤回不可以撤销的,而且,承诺的撤销也是需要满足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先于或同时于承诺到达要约人等条件。